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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者,請你遠離產品開發/設計部門 - 網頁設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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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先說一個身邊真正發生過的故事,可能大家會對故事情節感覺非常熟悉。

  一家小型電子商務公司,管理者就是公司的創始人,他有些技術開發背景。因為產品面向海外市場,他也比較關注產品設計與可用性。由于他對自己的技術、設計能力的自信,總是對開發部與設計部成員的能力持懷疑態度,經常插手他們的工作。

  一次,開發人員就新產品需求、設計文檔的要求,提出開發方案A。這位管理者看后,以其經驗判斷認為不理想,并給出方案B。開發人員覺得方案B有些問題,但一時又沒有找到有說服力的例證,無奈只好以此方案進行開發。

  果然,在開發過程中,由于管理者倉促間所提出方案,在設計上確實存在不合理的疏漏,導致項目出現了一些問題。當開發人員想方設法將問題一一解決后,突然發現,這個DEBUG后的開發方案B,已經變得與他們最初提出的方案A并無二致。

  而此時,該項目已經嚴重超期,那位管理者還為此非常不滿,認為是開發人員能力的問題導致的。此后,管理者對開發工作的介入變得更多,而開發人員也開始變化,一部分對領導的這種超權行為越來越不滿意,矛盾變得更加激化,后面工作中的溝通變得更加困難;另一部分則變得越來越沒有積極性,領導要求怎么做就怎么做。

  剛好看到UCDChina.com中的一篇文章《管理者不應直接參與產品的開發與設計》,感覺說得太有道理了。上面這個故事,可以用來充實文章的論據。

  其實團隊管理者關注團隊產品的成敗,是非常正常的心態。他們插手設計、開發工作,無非是希望把產品更得更好,動機是無庸質疑的。盡管如此,還是不建議管理者過多的介入具體的開發與設計工作,即使是領域專家型的管理者,過多的插手具體設計、開發工作,也得不到預期的結果,可能對于項目來說,往往事與愿違,由此產生的惡性干擾多于良性的指導,這是得不償失的。

  為什么會這樣?原因很多:

  1、因為管理者與團隊成員的權重不同,有管理者參與的項目,往往不能非常公平地對待其它項目涉眾。盡管,管理者本意是以其對項目的理解和自身的經驗,為設計、開發團隊提供一些指導和建議,至少也會增加一種思路。但往往事與愿違,管理者介入后,一般會導致所有項目涉眾的思維模式,會被管理者所左右,就因為他是團隊的管理者。

  大家想想,是否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,設計、開發人員深思熟慮后形成的方案,經常因為管理者的一點兒質疑,而被否決;而管理者的靈光一閃,都可能形成一個決策,如果其它團隊成員想到推翻它,必須經過周密、詳實的舉證與論述,這本就不公平,對項目也絕對沒有好處,這會影響到團隊成員的思路,甚至導致他們逐漸推動思考的動力。

  2、因為技術背景與對項目的關注點不同,管理者與設計、開發人員會處在不同層面,看問題角度肯定是不同的。其實,能從多個不同角度看待產品,這本來是好事,可以把問題考慮得更全面一些。但如果以管理者的角度,去干擾設計、開發中的問題,那就是另外一碼兒事了。

  《論語?泰伯》:“子曰: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。”

  這句話說得非常好,這不是推卸責任意思,而恰恰是出于更負責的角度考慮。為了便于理解,這里把“位”理解為“職位”。

  每個職位有不同的職責,職責會影響人的立場,不同立場、知識背景的人理解、處理同一個問題,其結果肯定是不一樣的。也許管理者認為自己可以做到“換位思考”,即便如此也是擱靴搔癢的狀態,其結果絕對差強人意。比如,管理者明白不能讓UI設計師去考慮代碼優化的問題,那又為什么自己去犯同樣的錯誤呢?

  正所謂術業有專攻,專業的工作還是讓專業的人去做,那才可能達到令人滿意的結果。

  3、有人說,在IT行業,許多管理者都是優秀程序員或策劃、設計師出身,這種領域專家型的管理者插手做具體設計、開發工作,應該有對項目、對團隊成員有幫助。

  其實不然,前面提到的兩點問題,對于這樣的管理者也依然存在。而且,文章開頭提到的那位管理者也曾經是開發人員,本身也是位不錯的產品設計師。為什么團隊成員在他的指導下,項目進展依然不順利呢?

  從事過產品設計、程序開發工作的朋友應該很清楚,這樣的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與精力,這是一個反復嘗試與迭代的過程。好的設計與優秀的編碼,絕對不是通過紙上談兵或靈光一閃就可以得到的(當然,這個世界是有天才存在的,也許他們拍拍腦袋就可以把產品設計得非常完美,程序編碼也可以沒有任何BUG,但畢竟這種天才少得沒有說服力)。有的時候,即使寫好偽代碼,也不能百之百的確保業務邏輯沒問題。

  而團隊的管理者,往往事務纏身,他們沒有精力(也不應該)深入于其中任何一項具體工作,那樣就會犯下過于關注細節的管理大忌。而淺嘗輒止的心態,恰恰又是做好設計與開發工作的大忌。這樣看來,管理者兼顧設計、開發工作,并取得好的結果,根本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。

  當然,領域專家型的管理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,他豐富的經驗與思路都是對團隊成員有幫助的,但僅此而已,具體的設計、開發工作還是應該讓設計師和程序員來做。

  基于上面分析,如果管理者仍執意要插手設計與開發工作,就必須保證自己的觀點(或決策)是100%準確與全面的,這樣才不會對項目有負面影響。

  當然,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,也沒有人敢做此承諾,所以,管理者們還去做好本職工作吧,那里才是發揮你們特長的地方。好的管理者,要懂得放權,要對團隊成員應該有足夠的信任,相信他們的工作能力,也相信他們的工作態度。正所謂:用人不疑,疑人不用。

  如果管理者實在想參與設計、開發工作,那就干脆轉行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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