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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投資體制改革未觸及核心


  涉外經濟體制的改革仍然未能涉及核心議題。

  3月22日公佈的《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的意見》(下稱工作意見)中,關於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的內容有兩條,包括推進外商投資體制的改革和穩定對外貿易。

  據一位參與瞭涉外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研究的人士透露,這部分改革中最為關鍵的是外資審批制度的改革。

  “原本寄望將鼓勵類、允許類和限制類外資進行區別化審批,體現引導外資的產業導向,但最終成稿中並未提及審批制度如何調整。”

  引資政策進一步“去身份化”

  《工作意見》中說,將落實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,引導外資重點投向高端制造、高新技術等產業,投向中西部地區。完善支持服務貿易發展的財稅金融等政策。研究完善境外投資規劃、協調、服務和管理機制,健全風險防控體系,穩步實施“走出去”戰略。

  上述消息人士說,此前的政策討論中,外資審批制度改革是核心議題,各方對於是否應該改革、如何改革,爭議最大。“發改委內部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。”

  支持者認為,當前對外資從立項到工商登記的全鏈條審批並不合理,對於政策鼓勵的及允許類外資應放寬審批門檻和簡化審批流程。但“審批權的變化涉及利益主體較多,推進難度不小。”上述人士說。

  事實上,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》在2011年末完成最新一次修正,並於今年的1月30日實施。

  上述人士分析,從修正後的產業指導目錄可以看出,中國的引資政策正進一步“去身份化”,即不再根據外資身份給予優惠政策,而是強調產業認同、區域認同和項目認同。包括《工作意見》中表述的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、高新技術產業和投向中西部地區,“也會嚴格限制高投資高消耗低效率的項目。”該人士說。

  但是,目錄中體現的產業引導方向更多是涉外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,而非手段。上述人士說,在管理體制上不形成具體的改革方案,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》的完全落實會受影響。

  外貿政策求穩

  《工作意見》中還提及,將穩定對外貿易政策,促進貿易平衡發展,繼續推動加工貿易轉型升級。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發展,優化口岸佈局。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制度。

  事實上,今年全國兩會前夕,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已經明確表示,會繼續保持進出口政策總體穩定,包括退稅和保持人民幣匯率的穩定,任何政策的微調都將是支持性的,不會是打擊出口。

  加工貿易政策方面,去年8月份幾部委出臺《關於建設珠三角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區的指導意見》,這一文件出臺被認為是中央明確給予瞭廣東3年的加工貿易轉型過渡期,讓廣東這一加工貿易重鎮自發調整升級,因此三年內加工貿易政策都不太可能出現明顯調整。“即便調整,可能也僅僅是迫於節能減排壓力將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擴容。”外貿系統受訪人士說。

  該外貿系統人士說,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中對“兩高一資”項目控制會更為嚴厲,鼓勵加工貿易向產業鏈高端延伸,延長加工貿易國內增值鏈,穩步推動向中西部轉移,鼓勵增量向特殊監管區域集中。他透露,外貿系統和海關也一度在調研,考慮將加工貿易盡量“圈養”起來,放入海關的特殊監管區。

  海關特殊監管區包括保稅區、出口加工區、保稅物流園區、跨境工業園區、保稅港區、綜合保稅區等6種類型。海關系統人士說,特殊監管區的整合從2007年開始已經啟動,期望整合後的特殊監管區能享受疊加的各類優惠,並實行統一的優惠政策和管理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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